為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順利開展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賀州市直學校計劃公開招聘教師153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計劃
賀州市教育局(市直學校儲備教師,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辦學的新建市直高中)、賀州市職業教育發展中心、賀州第一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賀州市實驗中學、賀州市幼兒園、賀州市體育運動學校、賀州市業餘體校共計劃公開招聘教師153名。具體崗位詳見《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和範圍
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招聘對象原則上為2024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以碩士研究生身份報考的,本、碩專業均應符合崗位對專業的要求)。應聘對象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
4. 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7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6日期間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曆年齡放寬至30周歲(1992年12月6日以後出生);
5.自願在賀州市教育系統教師崗位服務滿5年。
(二)崗位條件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3年12月6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簡章
從2023年11月26日起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衆号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站等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 報名。報名分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考生隻能報考本次招聘計劃中的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2023年12月6日9:00至12日17:00。報考人員将《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發送至報考的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地址詳見《計劃表》。招聘單位将按照《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在收到《報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饋網絡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最後一天報名的,當天反饋審查結果)。
(2)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2023年12月13日9:00至12:00。地點為廣西師範大學雁山校區就業指導中心。
2. 資格審查。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人員均需于2023年12月13日9:00-12:00在廣西師範大學雁山校區就業指導中心提供以下原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複審):(1)《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核驗後返還;(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4)《誠信承諾書》。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緻的情況下,如所學專業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以報考。此類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交《專業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并于資格複審時提交所在畢業院校出具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
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曆、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給相關招聘單位核驗,逾期未能提交核驗的取消其拟聘資格,同時已簽定的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自動失效。報名表和證明材料是資格審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據,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并按時提供。不按要求填報、提供或填寫虛假信息所導緻的後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3年12月13日15:30-16:30(如有改變,另行通知),筆試具體地點由招聘工作組現場通知。
經審核,确定需要參加筆試的考生按規定參加筆試,筆試方式為撰寫教案(免筆試考生不用參加筆試)。筆試重點測試教育教學理念、課堂教學設計、教育教學方法等内容,筆試素材為招聘崗位相應層次、學科的教材(賀州市體育運動學校、業餘體校使用初中教材),現場随機抽取教材其中一個章節内容撰寫教案(如高中語文教師崗位,測試範圍為現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語文必修教材全套),報考賀州市職業教育發展中心、賀州市幼兒園考生所需教材由所報考學校準備;報考賀州第一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賀州市教育局(市直高中儲備教師)、賀州市實驗中學、賀州市體育運動學校、賀州市業餘體校考生所需教材由考生自行準備(各學校使用教材的版本見附件7)。
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比例應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原則上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至1:3比例,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未達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方可開考。
筆試結束後即組織評委評分。筆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60分以上者為合格。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确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内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确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碩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屬師範類大學公費師範畢業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受1:3的限制;招聘範圍及對象為“2024年應屆師範類畢業生”的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在1:5以内的免筆試,超過1:5的要筆試且按1:3擇優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23年12月14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工作組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考生思想表現、專業知識、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崗度,以及對試講内容重點難點的把握、教學方法運用、雙邊活動情況、語言教态、教學時間控制以及闆書設計等。
通過随機抽簽方式确定同一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順序和試講内容。抽簽确定試講内容後,允許考生備課10分鐘,然後進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者為合格。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确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分數)相同時,學曆高者優先;均相同時,以面試第一要素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時,以面試第二要素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時,進行加試,直至确定該崗位進入體檢、考察最終人選。
招聘單位與進入體檢、考察階段的考生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若有考生放棄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則在報考該崗位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後放棄的,則該崗位不再遞補。
(五)體檢與考察
1. 體檢。體檢工作由賀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在2024年7月上旬進行。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标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賀州市教育局提交複檢申請。經批準後進行複檢。複檢隻能進行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逾期不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确定為拟聘人選。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賀州市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
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後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願放棄體檢、考察的,不再遞補。體檢、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确定為拟聘用人選的,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 考錄招聘)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按入編報批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招聘咨詢及監督
本次招聘具體事宜由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5139579(賀州市教育局)
0774—5203101(賀州市職業教育發展中心)
0774—5261398(賀州第一高級中學)
0774—5211675(賀州第二高級中學)
0774—5686001(賀州市實驗中學)
0774—5126728(賀州市幼兒園)
0774—5222500(賀州市體育運動學校、業餘體校)
監督電話:0774-5139567(賀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附件1: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doc
附件6: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xls
附件下載地址: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簡章 - 考錄招聘 - 廣西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www.gxhz.gov.cn